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關于取消我市二級、三級及三級(暫定)物業服務企業資質認定的通知
京建發〔2017〕36號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房管局),經濟技術開發區房地局,各物業服務企業:
根據《國務院關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國發〔2017〕7號)中取消物業服務企業二級及以下資質認定的決定,我市各區不再受理二級、三級及三級(暫定)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申報事項。物業服務企業二級及以下資質認定取消后,不符合從事物業服務所具備專業人員等條件的企業不得承接物業管理項目。
各區應抓緊做好事中事后監管措施的落實和銜接工作,明確責任主體和工作方法。確保我市物業服務行業平穩有序發展。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7年1月22日
返回頂部